嗣
粵音:zi6 [自] (中、何、李、周、黃)
解:後代。
經文:共9節
- 創 15:3
- 亞伯蘭又說、你沒有給我兒子、那生在我家中的人、就是我的後嗣。
- 創 15:4
-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、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、你本身所生的、纔成為你的後嗣。
- 耶 49:1
- 論亞捫人。耶和華如此說、以色列沒有兒子麼、沒有後嗣麼.瑪勒堪為何得迦得之地為業呢.屬他的民為何住其中的城邑呢。
- 羅 4:14
-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、纔得為後嗣、信就歸於虛空、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- 羅 4:16
-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.因此就屬乎恩.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.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- 羅 8:17
- 既是兒女、便是後嗣、就是 神的後嗣、和基督同作後嗣.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、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- 加 4:7
- 可見、從此以後、你不是奴僕、乃是兒子了.既是兒子、就靠着 神為後嗣。
- 弗 3:6
- 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、藉着福音、得以同為後嗣、同為一體、同蒙應許。
- 多 3:7
- 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、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〔或作可以憑着盼望承受永生〕